精简

 

 

 

几年前曾收到大陆有「乡土诗人」之称的王耀东先生的来信,并附了许多资料,希

望我能对当时正在受到议论的他的一首叫『乡事』的诗,谈谈我的意见。议论是由

台湾一位诗人把这首诗的第二节以精简之名,擅加修改而引起的。这节原诗如下:

 

 

明月依然是

那副样子,姗姗地

总是来迟,她无声

心却听得真切

 

 

下面是那位台湾诗人的『修正稿』:

 

 

明月姗姗

总来的迟

 

无声

却听得真切

 

 

在『修正稿』之前还有这位诗人的话:「诗的语言越精简,越有诗味。能用一个字

表达的意念,绝不用两个字;能用两个字表达完全的,绝不用三个字。许多多余的

赘字都要删除。」

 

这话当然没错。虽然如果要吹毛求疵,他自己的这些话便不够精简。「能用两个字

表达完全的,绝不用三个字」及「许多」这些字眼,可能都是多余。但这是题外话。

倒是有不少人认为修正稿把原诗的诗味给修掉了。其中有一位说:「精炼是诗的特

点,但不是越精简越好,诗不是电报稿。该简的则简,不该简的则不简,以诗味为

准、为度。有时为了情趣还要唠唠叨叨、喋喋不休呢!」而一位台湾诗评家则说那

位台湾诗人「欣赏诗而去删改诗,是将王耀东视作自己门下的受业生,真是诗坛的

大笑话。」

 

虽然这种讨论有助于对诗的认识与了解,但身在海外,时间及空间的距离都使得参

与这种讨论缺乏一种现场感,所以我只于事后在一篇文章里约略谈到这件事。

 

也许有人会因为我曾说过「诗是以最经济的手法,表达最丰富的感情的一种文学形

式。诗人的任务是以最少的文字,负载最多的意义,打进读者的心灵最深处」的话,

而以为我在以『短』取诗,觉得越短的诗越好。其实不尽然。短与精简根本是两回

事。一首短短几行的诗里可能仍存在著许多不必要的字句;而艾略特的名诗『荒原』

长达434行,在我看来依然是一首精炼的杰作。诗的语言应该同内容密切配合。一首

缠绵的爱情诗与一首有泥巴味的乡土诗所使用的语言与形式当然有所不同。但无论

如何,我想把一首诗拦腰一斩,再削手去脚,变成同原诗的语调、气氛毫不协调的

东西,绝不是正确的精简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