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与版权

 

 

 

      我必须坦白承认,多年前在台湾,我曾做了一件可称为剽窃的事。

 

      我从一本大陆的旧书刊上读到一篇翻译的短篇小说,题目似乎是〈后院〉,

写一个住院病人的故事。这病人住的是间双人房,他的同房占据了靠窗的好床位。

每天从太阳东升,那幸运的同房便津津有味地向他描绘外界多彩多姿的风景与活动,

使他既羡且妒。随著无聊日子的增长,他的妒意竟变成了不可抑制的恨意,终于使

他在一个深夜里,狠下心来看着他的同房病情恶化死去,也不去替他拉一下警铃求

救。第二天早上他们把尸体抬走,将他移到那靠窗的床位。志得意满的他迫不及待

地探头下望,天哪!竟是个杂草丛生、荒废的后院!

 

      故事动人,译笔更是美妙。我忍不住想让更多的人共享。可能是因为译者是

个知名的作家,或别的原因,总之当时我随便替它安了个笔名,改动了几个僻字,

便抄寄给一个报纸副刊去登出,得到了一笔够请两三位同学去看场电影的稿费。

 

      我从没为这事后悔过。在两岸隔绝的情况下,不可能去征求译者的同意(也

师出无名)。我想不出这样做会对他的权益构成什么损害,反而他心血的结晶因此

得以感动并温暖许多新读者的心,不致完全被浪费埋没。

 

      后来我自己也陆陆续续翻译了不少现代诗及短篇小说。但在台湾及大陆相继

签署了国际版权公约后,我几乎已完全放弃了这项有趣的工作。中文刊物为了避免

麻烦,大多不再轻易采用翻译的东西;而为了得到作者及出版社的同意,所需花费

的时间及精力也令我望而却步。三、四年前台北一个出版社同意出版我一本译诗选,

要我向作者们取得授权。经过了许许多多的日子与麻烦,却仍只得到部分的同意。

 

      其实诗集很难登上畅销榜,也大多无利可图。我在给出版社及作者的信上便

希望他们能放弃稿酬的要求。我猜这可能是许多出版社懒得回信的原因。我曾问过

一些美国诗人,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作品能有机会被译成另一种文字,是求之不得的

殊荣,没有人会在乎稿酬的有无。看样子版权法一方面保护了作家的权益,另一方

面却也多少阻碍了文化的交流。

 

      电脑网络兴起后,有些诗人把自己的作品搬上网页上任人浏览,版权也出现

了新的问题。不久前一位美国诗友气呼呼地告诉我一个别开生面的剽窃故事。一位

朋友祝贺她的诗获得某个网站举办的诗赛首奖,问她为什么不用真名?使她丈二金

刚摸不着头脑。原来是有人偷抄了她网页上一首诗赚奖金去了。我只好安慰她说,

反正她原本也没想到要去参赛,这不是替她的作品制造一个得奖及广被阅读的机会

了吗?